当前位置:垦区工商局 >> 公告
关于补检营业执照的公告(2008)
副标题:
发布人:admin 发布时间:2008-07-31

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

关于开展2008年度企业年检的通知

 

按照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的要求,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现已经开始,凡2008年12月31日前在垦区工商局登记设立的企业,请于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到垦区工商局企业科办理企业年检,逾期不办理年检的企业,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,佳木斯地区企业,请到农垦佳南工商所领取工商年检表格后,再到垦区工商局企业科办理年检。

企业年检所提交材料如下:

1、年检报告书(工商局领取);

2、指定委托代理人登记表(工商局领取);

3、2008年度负债表、损益表;

4、企业经营范围中,涉及前置许可项目,提交前置许可证复印件;

5、中介机构、金融、期货和涉及公共安全、食品安全、危险化学品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、虚假出资、抽逃出资行为的公司应提交审计报告外,其他企业可自愿提交审计报告。

以上文件统一提交A4规格文本,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公司加盖公章。

地点: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22号

联系人:姚斌

联系电话:0451-55193550

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

二○○九年三月三日

 

主办单位: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咨询电话:0451-55193565

投诉举报:12315 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22号 邮编:150090

黑ICP备11005451号 访问量请点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