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垦区消费者协会
(一)投诉部
1、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、接待、咨询、登记制度及受理程序,组织本部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协调处理投诉和跨县、市投诉,对垦区投诉工作进行检查、指导;及时通报重大投诉和汇总投诉情况,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;
2、按时报送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季报、年报,做好投诉热点、难点等统计分析工作;
3、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;就有关消费者权益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、查询、提出建议;
4、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,支持和协助客观存在损害消费者案件提起诉讼;
5、加强消费者投诉档案的管理,及时整理、装订、归档、登记造册。
(二)消费指导部
1、组织消费者开展对商品的比较试验和检测评价工作;组织区域内消费调查,切实做好引导消费工作;
2、就重大消费问题及时提供消费信息;经常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或消费提示;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类信息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;
3、开展社会监督,组织市场调查,向广大消费者推荐“双优商品”和“诚信单位(企业)”,引导合理消费;认真做好“双优商品”和“诚信单位(企业)”的年审工作,并对新推荐的“双优商品”和“诚信单位(企业)”进行回访,编写回访报告;
4、撰写消费警示和提示,向消费者提供科学的消费信息。
(三)宣传部
1、拟定宣传计划、培训计划、实施方案,协调新闻单位,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力度;
2、主动收集各种资料,整理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,编写消费工作简报,积极向新闻单位投稿;
3、收集、研究、编辑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史料及文献;
4、组织开展及推行国民消费教育。
(四)信息咨询部
1、积极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,向消费者介绍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、消费知识、商品知识和市场知识;
2、受理消费网上投诉;
3、做好网上商品服务质量跟踪调查,向企业反馈有价值的商品质量、服务质量、市场消费信息,推介企业和商品,帮助企业搞好形象策划等;
4、权威发布商品、服务、市场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,公布消费者、专家评价商品、服务质量意见。
联系人:张鹭
联系电话:55193582
房间号:310
二、垦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
(一)组织联络部
1、负责全垦区协会组织建设及会员自我管理的调研、指导、检查、评比等工作;
2、负责组织垦区协会先进单位、先进工作者、先进会员的评比、表彰工作;
3、负责垦区个体私营协会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秘书长工作会议的具体筹备、组织工作;
4、负责了解垦区协会党、团、工、青、妇组织建设和会员计划生育情况,总结推广经验,指导工作开展;
5、负责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;
6、负责协会统计调查、统计分析等工作;
7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宣传教育部
1、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垦区个协宣传思想工作计划,做好协会重大活动和协会工作、会员生产经营情况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;
2、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分局协会开展宣传、报道工作,会员思想教育工作和文体活动;
3、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垦区《公民道德建设方案》,做好典型培养、经验总结和宣传工作;
4、负责总结推广垦区协会宣传工作的典型经验,组织指导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竞赛、评比、表彰等活动;
5、负责协会思想教育工作研讨活动,组织撰写理论文章;
6、负责联系新闻、宣传、理论研究等部门,做好协会宣传报道工作的协调工作;
7、负责编发《工作简报》;
8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经营指导部
1、负责调查研究会员生产经营活动情况,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会员生产经营中的问题;
2、负责组织指导各分局协会做好会员生产经营服务工作;
3、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分局协会开展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会员的职称评定工作。
(四)权益保护部
1、负责会员生产经营合法权益保护情况的调研;
2、负责指导各分局协会建立法律咨询机构,开展法律咨询活动;
3、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垦区协会普法宣传教育方案,指导各分局协会普法工作;
4、负责指导和参与会员生产经营合法权益受侵案件的调查、处理、协调工作;
5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五)综合部
1、负责文件收发、运转、打字、印刷、档案管理;
2、负责协会发文的校稿工作;
3、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和指导基层会费管理工作;
4、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;
5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联系人:袁新
联系电话:55193571
房间号:309
主办单位: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咨询电话:0451-55193565
投诉举报:12315 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22号 邮编:150090